彈簧制造工藝
卷簧——(校正)——消除應力回火——粗磨端面——去內外毛刺——(噴丸處理)——立定處理(或強壓處理)——精磨端面——檢驗——防銹處理——包裝
噴丸處理:提高彈簧疲勞壽命
立定或強壓處理:將彈簧高度壓至工作極限高度或各圈并緊數次或停留一段時間,以達到穩定尺寸及提高承載能力等作用。
圓柱螺旋壓縮彈簧
當旋繞比在3~10之間時,彈簧端面最好磨平;在10~15之間時,端面可磨也可不磨;大于15時就可不磨。
為了避免由于載荷偏心引起過大的附加力,最少工作圈數為2,但一般不少于3。
旋繞比C=彈簧中徑 / 鋼絲直徑
旋繞比C太小,材料的彎曲變形嚴重,需要的卷制功率大,有時切斷芯軸端頭太細,易斷裂;旋繞比C太大,卷簧后,彈簧圈容易松開,彈簧的直徑難于控制;另外由于彈簧本身的重量,引起彈簧圈不斷的顫動。較為理想的旋繞比4~9。
彈簧剛度F”=Gd4 / 8D3n (N/mm)
一般載荷要求的彈簧有效圈數≥2.5,而對于載荷要求比較嚴格的彈簧,有效圈數>4;有效圈數又少,而載荷要求又高,則難以制造。
對于材料直徑小、載荷要求較嚴格的彈簧,建議采用支撐圈≥2。
當規定有指定高度下兩點或兩點以上的載荷時,自由高度不應有公差要求。彈簧的內徑和外徑不可同時標注公差。
圓柱螺旋拉伸彈簧
初拉力:拉簧在卷制成形時,彈簧圈相互之間產生壓縮力。當拉伸的外載荷作用于彈簧時,若載荷產生的拉伸力未達到此力以前,彈簧不發生變形,當達到或超過此壓縮力后,才開始發生變形。對應此壓縮力的拉伸載荷,即為初拉力F0。
有初拉力的彈簧的承載能力比無初拉力彈簧提高很多。
對于不要求初拉力的拉簧,圈與圈之間將或多或少有些間隙。當彈簧的圈數較多時,這些間隙將影響彈簧的自由長度理論值,需要與客戶協商。
旋繞比、剛度計算公式同壓簧。
拉伸彈簧的總變形量為有效圈數所產生的變形量和兩端鉤環所產生的變形量的總和。對于半圓鉤環相當于0.1圈;整圓鉤環相當于0.25~0.5圈。
有初拉力的彈簧必須用淬火狀態的鋼絲制造。
材料直徑較小、有效圈數很多、彈簧旋繞比較大的拉簧,在電鍍時不易保證質量。
圓柱螺旋扭簧
彈簧類型:普通扭轉彈簧,并列雙扭轉彈簧,直列雙扭轉彈簧;無間距和有間距兩種。
一般彈簧有效工作圈數不少于3圈;
扭轉彈簧的旋向必須明確,旋向必須與扭矩的方向相一致,使彈簧工作時旋緊。
扭轉彈簧的芯軸必須比最大工作扭矩作用下的彈簧內徑小10%。
扭臂部分各過度圓弧的半徑最小不應小于2倍的材料直徑,以避免過大的應力集中。
為使扭簧在工作中不產生失穩,其最大扭轉角不得大于允許值
φ允=123.1*自由狀態時有效圈數的開4次方。
精度要求較高的扭簧回火溫度不可太高;
需電鍍處理的扭簧,其扭臂彎曲出的曲率半徑應盡可能大些,防止產生清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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